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3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成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指对批准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的活动。
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由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组织开展,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抽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情况,综合评价各地实施成效。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对不低于10%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职责的,要负责组织开展所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区域项目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对承担省级下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职责的,要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未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职责的,要积极配合验收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督促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问题整改落实。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对经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向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资金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提升)的竣工验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自主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
(二)有关建设规划、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文件以及项目变更调整、终止批复文件。
(三)项目建设合同、资金下达拨付等文件资料。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的项目建设其他审批手续。
(五)初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
第七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有设计调整的,按项目批复变更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完成项目竣工图绘制。
(二)项目工程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调试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三)各单项工程已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验收并合格。
(四)已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经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具有相应的审计报告。
(五)前期工作、招投标、合同、监理、施工管理资料及相应的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已完成项目有关材料的分类立卷工作。
(六)已完成项目初步验收。
第三章 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
项目审批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半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应当按以下程序开展竣工验收:
(一)县级初步验收。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初步验收,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等。
(二)申请竣工验收。初验合格的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项目审批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申请应按照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初验意见、初验报告等。
(三)开展竣工验收。项目审批单位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一般应在60天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可通过组建专家组,邀请工程、技术、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参与,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成的验收组等方式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核实现场、测试运行、走访实地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验收,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报告,包括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并签字确认。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出具验收意见。项目审批单位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报告,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格式见附件)。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组织开展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竣工验收组织单位。整改合格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项目竣工验收、地块空间坐标等信息。
第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或项目调整变更批复内容的完成情况。
(二)各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三)资金使用规范情况,包括项目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完整性等。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法人责任履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监理工作和档案管理等。
(五)项目建设情况,包括现场查验工程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耕地质量、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等,并对监理、四方验收、初步验收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六)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
(七)项目信息备案、地块空间坐标上图入库等情况。
(八)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十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项目区设立规范的信息公示牌,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项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
第四章 监督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验收组要主动听取项目区所在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有关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验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项目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验收组成员与被验收单位或验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监督检查,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五章 附 则
对2018年及以前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项目原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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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评标结果公示
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开标会议于2022年04月07日09时00分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室举行,并于2022年04月07日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 rygc-2022-02 推荐保山中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推荐云南云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推荐保山市西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人、同级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招标人: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电话:1870873286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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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法务咨询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法务咨询项目 已批准实施,资金自筹,采购人为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成交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法务咨询的需要,我公司需选聘第三方法务中介机构为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提供所以法务咨询服务。 2.2 谈判范围包括:对采购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草拟、修改、审核内部管理及对外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及有关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和规章制度;审阅对外合同及有关文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及意见;代理法律诉讼及其他法律活动等采购人涉及的一切法律事务。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3.2.信誉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没有处于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谈判申请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请咨询15925116903(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邮箱848402167@qq.com) 现场报名: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本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 10 时00分,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6.2本次谈判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谈判。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大满贯电玩城下载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综合部 采购人: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耀龙大厦11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1-68191416 邮箱:4933361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联系人:梁田 电话:15925116903 邮箱:8484021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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