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将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等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中删除,故商品住宅项目未进行招投,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6227号案件
2013年6月20日,大发实业公司将某酒店、住宅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发包给成飞建设公司进行施工,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约定材料价格按当地施工同期《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为办理施工手续需要,大发实业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就本案项目进行招标,成飞建设公司中标。其中投标文件载明材料价格按当地《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3期计算。
后因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成飞建设公司提起了本案诉讼,请求大发实业公司支付工程款等。
诉讼中双方主要争议焦点之一是材料价格的计价依据。
成飞建设公司主张: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建筑装饰材料价按当地《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3期调价”进行计算。
大发实业公司则主张:应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间造价信息平均值计算工程造价。
最高法院最终认定,材料价格应当按照施工期间造价信息平均值(依据2013年6月20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计算。裁判理由如下:
1. 2014年的招投标行为是双方的虚假意思表示,应认定无效,不能以投标文件为依据计算材料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大发实业公司与成飞建设公司已于2013年6月20日订立了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于2014年实施的招投标行为的目的在于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故该行为是双方通谋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根据上述规定,应认定无效。
因此,成飞实业公司主张材料价格应按照投标文件载明的当地《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3期进行计算,不能成立。
2. 2013年6月20日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应以此为依据计算材料价格
最高法院认为,虽然2000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3条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共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商品住宅,必须进行招标。
但是《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第2条已将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等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中删除。该规定实施后,2000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虽然本案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于2013年6月20日,时间上早于发改法规〔2018〕843号规定,适用当时生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本案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因未进行招投而无效,但是适用发改法规〔2018〕843号规定,案涉项目已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此时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关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应适用发改法规〔2018〕843号规定,本案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
因此,本案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应依据工程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按当地施工同期《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的约定,按施工期间造价信息平均值计算材料价格。
1. 民间资本投资的商业住宅项目的施工合同即使签订于发改法规〔2018〕843号规定施行之前,未经招投标合同也有效。
目前最高法院已有多个案例认定,虽然商业住宅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于发改法规〔2018〕843号规定施行之前,按照当时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未进行招投标施工合同即无效,但是目前的诉讼中也应当依据发改法规〔2018〕843号规定,认定施工合同有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分为三大类别: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③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⑤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①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②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以上项目的采购达到下列金额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计算依据要具体明确,如果签订了多份合同,则应当明确约定以哪一份合同为准。
1. 本案工程项目为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住建部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发改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亦未将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纳入必须招投标范围。——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2821号案件
2. 与2000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相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大幅限缩了必须招标工程的范围,将原规定中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商品住宅项目、科教文卫体和旅游项目等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中删除。案涉工程属于民间资本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故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668号案件
3. 本案涉案项目是商品住宅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函〔2018〕56号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规定,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349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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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评标结果公示
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开标会议于2022年04月07日09时00分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室举行,并于2022年04月07日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 rygc-2022-02 推荐保山中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推荐云南云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推荐保山市西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人、同级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招标人: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电话:1870873286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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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法务咨询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法务咨询项目 已批准实施,资金自筹,采购人为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成交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法务咨询的需要,我公司需选聘第三方法务中介机构为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提供所以法务咨询服务。 2.2 谈判范围包括:对采购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草拟、修改、审核内部管理及对外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及有关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和规章制度;审阅对外合同及有关文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及意见;代理法律诉讼及其他法律活动等采购人涉及的一切法律事务。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3.2.信誉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没有处于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谈判申请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请咨询15925116903(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邮箱848402167@qq.com) 现场报名: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本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 10 时00分,地点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6.2本次谈判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谈判。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大满贯电玩城下载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综合部 采购人: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耀龙大厦11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1-68191416 邮箱:4933361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01室 联系人:梁田 电话:15925116903 邮箱:8484021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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