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现对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团山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5建设地点:禄丰县广通镇广通河”现修改为“1.1.5建设地点:禄丰县金山镇小铺子村委会”
2、 增加《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总则内容如下:
“5.1.13本工程灌浆水泥单耗量参考量如下:充填灌浆:65kg/m;帷幕灌浆:175kg/m。灌浆的所有超过或不足该标准的水泥单耗量均要增加或扣减相应水泥用量费用。水泥用量在正负10%的范围内不予补助水泥用量量差,超出上述范围内给予增(减)水泥用量量差。”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建筑工程第6项供电线路工程6.2“低压输电线路(三相四线25m2)”;现修改为“低压输电线路(三相四线25mm2钢芯铝绞线)”。
收到本通知后,请投标单位,在确认函(如下)上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确认函发回本公司。(联系人:陆一娇 杨喻喻 传真号码:0871-5214525 )
注:本通知将同时刊登在“云南润宇网(网址:www.ynryw.com)”上,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9日
确认函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接到你公司发来的“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团山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共1页。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